守住身份的“长度”
近日,河北衡水枣强县民政局原副局长张某以 “前公务员” 身份在社交平台发布短视频引发舆论风波,其账号最终被平台封禁的事件,折射出公职身份在新媒体环境下的使用边界问题。这一案例犹如一面镜子,清晰映照出特殊身份者在流量浪潮中应坚守的责任底线。
公务员身份绝非普通职业标签,它承载着公众对公权力的深刻信任、对公共服务的殷切期待,更蕴含着制度赋予的权威公信力。这种特殊性决定了其在职时是公共服务的执行者,离职后也应成为公职形象的维护者。任何将公职身份异化为流量入口、商业资源或舆论资本的行为,本质上都是对公共信任资产的不正当变现。
短视频可以“短”,但干部的身份意识不能“短”。有网友认为“落马官员也是普通人,玩短视频无可厚非”,但争议焦点并非“能否发声”,而是“用什么身份发声、输出什么观点”。公职身份的使用有不可逾越的底线,任何时候都不能偏离服务人民的价值轨道,张某的做法恰恰踩了这条红线。
这种行为与一些 “体制内” 账号的正当走红截然不同。那些凭借政策解读的专业性、基层故事的真实性赢得认可的账号,传递的是公职队伍的正能量。
现实中,类似的身份越界现象同样值得警惕。有的退休干部以“老领导”身份为企业站台谋取私利,个别离职官员凭借职务信息差提供有偿咨询服务,还有网络空间的“身份消费”,这些行为的共性,混淆了“公共角色”与“私人身份”的边界,本质上是对公权力公共性的慢性损耗。
遏制身份滥用现象,既要靠个人自律,更要靠制度刚性约束。当务之急是从构建精细化的身份使用规范体系:一方面从认知上建立身份属性教育长效机制。对在职人员来说,将“公职身份公共性”纳入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必修课,明确 “离职不脱责”的伦理底线;对离职人员来说:在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中增设“身份使用告知条款”,离职时签订《公共信誉维护承诺书》。另一方面需制定负面清单,明确禁止借“前公务员” 头衔渲染特权、利用职务信息差误导公众、将工作经历商业化变现等行为。还应建立多维度、跨部门的动态监测机制,对涉嫌身份滥用的账号实施精准预警,对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及时处置,让公职身份的使用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