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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意指责记者进行碰瓷式采访,是对社会正义和良知的亵渎

时间:2025-07-18  来源:中国评论网  作者:刘先卫  点击:0
7月15日上午,湖南媒体曝光了一段引人关注的视频。市民刘某举报称,在湖南丰旭线缆有限公司购买到了不合格产品,多家媒体记者遂前往该公司进行实地调查。


 715日上午,湖南媒体曝光了一段引人关注的视频。市民刘某举报称,在湖南丰旭线缆有限公司购买到了不合格产品,多家媒体记者遂前往该公司进行实地调查。不料在采访过程中,公司负责人谢某突然从记者手中夺过摄像机并粗暴地摔在地上,导致设备严重损坏,据估算损失超过四万元。事后,谢某以记者侵犯公司商业秘密为借口进行辩解,试图逃避应承担的责任。目前,谢某因涉嫌违法犯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此事件引发了舆论的强烈关注和谴责。

视频中,记者在采访过程中遭遇了推搡、设备被抢夺等暴力行为,导致财物受损,还受到了身体伤害。但令人意外的是,在某自媒体平台上,竟有网民在评论区批评记者“摄像机被砸坏,是公家财产不用爱惜,自己没有保护好”。尤为刺耳的是,还有的发文指责“记者一看就是故意去碰瓷的……”、“这几位不像是采访的,很像是来敲诈的”。事实上,网络上类似为暴力阻挠记者采访开脱的言论并不鲜见。此前,河南一位媒体记者在报道违建别墅时遭遇暴力阻挠,也有网友质疑记者的“采访方式有问题”。

网络上那些颠倒黑白、忽视事实以及荒谬逻辑的言论,不仅贬低了记者在维护公共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还深刻揭示了其对新闻工作本质的严重误解。一些网民如此随意地指责记者进行所谓的“碰瓷式采访”,这不仅极大地误解了新闻工作者的职业操守,更是对社会正义与良知的一种亵渎。他们忽视了记者在揭示真相和传递信息方面所发挥的关键作用,同时也剥夺了公众获取真相的权利。而那些毫无根据的质疑和指责,只会让那些富有正义感的记者感到心寒,从而破坏一个健康的舆论监督环境。

 值得注意的是,早在20182月,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曾公布假冒伪劣产品的“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包括“湖南丰旭线缆有限公司无证生产不合格及擅自出厂销售未经强制认证的电线产品案”。经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调查核实,该公司曾存在无3C认证生产产品、冒用3C质量认证标志及生产不合格电线产品的违法行为。这一次,记者根据群众举报和第三方检测报告,针对该公司疑似生产不合格电缆的问题进行调查,随即遭到公司负责人谢某暴力抢夺、砸毁摄像机。

 采访是记者享有的正当权利,而合法的舆论监督也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记者法》明确规定,记者在合法采访中应受到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如果没有记者的采访,没有媒体的曝光,没有舆论的监督,许多真相可能会被隐藏,违法行为不会被揭露,消费者的权益可能会受到侵害。企业法人代表谢某暴力阻挠记者采访的恶劣行径,是对公众知情权与法治底线的公然挑衅。中国记协对此事件铿锵发声,宣布将坚决维护记者权益,捍卫新闻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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