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而不用、问而不理,意见征求要“真求”!
新华社北京1月26日电 题:征而不用、问而不理,意见征求要“真求”!
新华社记者覃星星、王楚然
岁末年初很多部门和单位纷纷开展意见征求活动,旨在开门纳谏、集思广益,提升工作质量。但在实际操作中,有些部门却是“虚心接受,坚决不改”“有没有意见是你的事,采不采纳不关你的事”,导致意见征求沦为“走过场”。
记者调研发现,不少所谓的“征求”并非真求。有的让把意见发至指定邮箱,但邮件却长期处于“收件人未读”状态;有的搞“过滤式”征求,只找“自己人”,在封闭的小圈子内完成“意见统一”;有的是“甩锅式”征求,表面问计于民,实则是为了万一决策失误,能用“已征求意见”为由推卸责任;还有的忙着“赶工期”,周五发通知、周六就反馈……
意见征求作为问计于民之举,本是通过广泛吸纳社会各界的智慧与诉求,让最终出台的文件更科学合理、更符合实际,让相关政策更好操作、更易落地,但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却走了样。这种“走过场”式意见征集,不仅无助于科学决策,还会寒了民心,伤了基层治理的公信力。从根本上说,是一些部门和单位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作祟。
根治意见征求“征而不用、问而不理”的顽疾,要在“真”字上较真儿,通过强化制度刚性,把群众满意度作为重要标准,校准履职靶心,确保“真求意见、求真意见”。要在“实”字上用力,将意见征集、采纳和落实情况纳入政务公开,既增强公众的参与感和获得感,也倒逼征集者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还要加大督查力度,严肃查处把意见征求当“走过场”的敷衍行为。
拿出“闻过则喜”的胸襟、“知过不讳”的态度和“改过不惮”的执行力,认真倾听、对待每一份声音,意见征求工作才能成为汇聚民智、凝聚共识、优化治理的生动实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