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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与农行合作扶持农业产业化

时间:2011-10-18  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点击:0
财政部8月31日消息,财政部经商中国农业银行同意,决定从2011年起,采取中国农业银行贷款、财政贴息的方式,每年由双方合作扶持一批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合作项目类型主要为农产品加工项目、种植养殖基地项目、流通设施项目。 财政部近日下发的《关于与中国农业银行合作扶持

财政部8月31日消息中国评论网,财政部经商中国农业银行同意,决定从2011年起,采取中国农业银行贷款、财政贴息的方式,每年由双方合作扶持一批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合作项目类型主要为农产品加工项目、种植养殖基地项目、流通设施项目。

财政部近日下发的《关于与中国农业银行合作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意见》明确浙江农民信箱,双方的合作项目以固定资产项目为主农民工,固定资产项目贷款期限一般为五年内,最长不超过八年;流动资金项目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固定资产项目贷款贴息期限一般为三年,最长不超过五年;流动资金项目贷款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合作项目贷款和贴息对象符合中国农业银行和财政部的有关政策规定。

意见指出,所选项目应具备市场前景好,产品质量高超级农民,对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对增加农民就业和农民收入有明显带动作用等条件。对通过农业银行信贷审批并已经安排贷款的项目,中央财政要保证贴息资金规模并优先对固定资产贷款给予贴息。对贷款实际发生的利息,按有关规定及时审核和拨付贴息资金,贴息资金要逐级拨付到贷款企业在农业银行开立的账户上。

意见明确,地方财政部门应当配合农业银行在贴息期或贷款期加强贷后监管,监督贷款和财政贴息资金专款专用,定期对风险进行分析评估、及时预警和报告并采取措施。

责任编辑:NF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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