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禁止著名书画家作品出境说起

时间:2023-05-29 16:19来源:中国评论网 作者:郭喜林 点击:
加大依法保护文物的执行力,必须让国家法律的惩罚力度得到显著增强,才能让违法者明白自己的违法行为将会付出怎样的代价。只有让违法者面对国家法律望而生畏,依法保护文物才能发挥出事半功倍之效。
      记者5月28日从国家文物局获悉,国家文物局日前颁布1911年后已故书画等8类作品限制出境名家名单的通知。根据通知,丰子恺、齐白石等41名近现代大师书画作品一律不准出境,另有158人代表作不准出境。(人民网2023年5月28日)
      国家文物局的这一新规定是非常必要的,为了保护我国的文物不流失到国外,应该与时俱进及时对原有的相关规定进行修订完善,不能让非法携带文物出境者钻空子。只有把保护文物的法律法规做精做细,海关、公安、检察和人民法院等执法机关才能在保护文物工作中有据可查,并对违法者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实施严厉打击。
      已故著名书画家的作品属于国有文物,必须依法依规实施保护。任何人不得把国有文物携带出境,造成国有文物流失。执法机关,必须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有从各方面加大执法力度,我国的文物才能得到依法保护;只有加大对出入境国门的依法监管,才能让每个公民自觉遵守国家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并敬畏国家法律法规权威,不敢越雷池半步。即便是外国人从中国出境回国,也必须遵守中国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让外国人违反法律法规携带文物出境。
     众所周知,文物是有国界的,文物属于国家的宝贵物质和精神财富,依法保护文物人人有责。因此,对于故意把国家文物携带出境的违法者必须依法实施零容忍,并追究其刑事法律责任,绝不能让违法者逍遥法外。只要触犯了国家法律,就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作为中国公民,更应该依法履行保护文物的责任与义务,绝不允许为了个人与他人的利益知法犯法,损害国家和民族利益。
     作为国家文物监督管理部门,国家文物局应当与宣传主管部门和各级新闻媒体密切合作,加大文物保护普法教育工作的力度。而且,要从城市到乡村进行广泛宣传,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只有加强法治教育,让公民树立遵纪守法的法治观念,增强法治意识,并对违法者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举报。只有广泛依靠群众,依法保护文物才能真正贯彻落实到位。
     国家文物局除了制定著名书画家作品禁止出境规定之外,更应该与相关立法机关密切合作,对保护文物的一系列法律法规与时俱进进行必要的修订完善,并加大惩治力度。只有让保护文物的国家法律更加具有法律震慑力,才能对违法者形成法律震慑作用,才能让违法者真正付出极其沉重代价,国家法律权威才能得到有效彰显。
    加大依法保护文物的执行力,必须让国家法律的惩罚力度得到显著增强,才能让违法者明白自己的违法行为将会付出怎样的代价。只有让违法者面对国家法律望而生畏,依法保护文物才能发挥出事半功倍之效。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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