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假离婚之后妻子不愿复婚说起

时间:2021-09-27 17:29来源:中国评论网 作者:郭喜林 点击:
上海一对夫妻,为买学区房办了“假离婚”,并签订《离婚协议》,约定了财产分割等条款。没想到买好房后,妻子却不肯复婚了。丈夫一纸诉状将妻子告上法院。法院:离婚已成事实,但财产分割的约定无效。
       上海一对夫妻,为买学区房办了“假离婚”,并签订《离婚协议》,约定了财产分割等条款。没想到买好房后,妻子却不肯复婚了。丈夫一纸诉状将妻子告上法院。法院:离婚已成事实,但财产分割的约定无效(广州日报大洋网2021年9月24日)。
      妻子之所以不愿意复婚,是因为夫妻之间的感情通过假离婚之后发生了变化,妻子认为前夫不是自己真正情投意合的终生伴侣。而且,通过假离婚妻子得到了她所期望的财产分割利益,作为妻子并不在乎离婚之后会对子女的成长不利,自私自利的思想已经在其心里占据了主导地位。再加上丈夫为争夺家庭财产把妻子告上法庭,他们彼此的婚姻必然会走向彻底破裂。
        如果他们两个属于纯真的爱情,始终坚守着“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古训,就不会为了购买学区房上演假离婚的闹剧。其实,说穿了他们两个都不是诚实守信和遵纪守法的公民。但是,他们的假离婚不仅违背了社会公德,而且涉嫌违法。因为,他们利用假离婚是在欺骗政府的监管职能部门,是在非法购买学区房,他们的行为理应受到依法严惩,这是不能容忍的。
      夫妻之间的感情,既要靠双方的真情来维护,又要用法律来维护。也就是说,他们双方用假离婚的方式非法购买学区房,就是践踏了法律权威与尊严,并对自己的婚姻造成了巨大伤害。自欺欺人的假离婚在法律层面已经既成事实,那就说明他们的协议离婚是有效的,那就说明法院否认财产分割无效的判决难以让公众口服心服。法官既然承认了离婚的合法性,为啥要否定他们的离婚协议财产分割无效?这不是自相矛盾吗?这就会让公众认为作为丈夫的小刚在法院拥有权力保护伞,这样的司法判决有失公正。
     既然是双方协议离婚,就不存在财产分割不公的问题。只能说小刚与妻子的假离婚是“周瑜打黄盖,愿打愿挨”。只有让始作俑者在个人利益上受到损失,才能让形形色色的假离婚者从中受到引以为戒的警示教育。如果人民法院法官保护了假离婚案当事人其中一方的权益,那就不能依法严惩假离婚者的违法行为。也就是说,对假离婚的财产分割不公不应该受到法律保护。现在假离婚层出不穷,就是因为法律惩罚过轻。只有加大法律惩罚力度,才能让假离婚案件越来越少;只有让假离婚者付出沉重代价,才能让假离婚者三思而后行。
     说实话,假离婚购买学区房本身就是侵犯了他人应当依法享有的接受公平教育权利。难道,教育公平不应该用法律来维护吗?因此,我们的法院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必须站在全方位的角度维护国家法律权威,不应该用狭隘的司法理念审理案件。因为,案件的当事人通过种种证据承认了假离婚是为了购买学区房。这说明,贯彻执行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基本国策,法院法官应当带头模范遵守,绝不能放着明白装糊涂。否则,法官就很难让法律的天平得到依法保护。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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