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 “亲”“ 清”构建新型政商关系

时间:2019-03-20 11:44来源:中国评论网 作者:张念 点击:
“亲”而不逾矩,“清”而不疏远的新型政商关系既需要政府“明界限,沉下身,干服务”,又需要民营企业“讲真话、建诤言、勇担责”。只有政府与企业齐头并进、共同发力,才能建设良性的政商环境,为实现国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障。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要求落到实处,把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花更多时间和精力关心民营企业发展、民营企业家成长,不能成为挂在嘴边的口号。——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11月1日,人民日报)
       习近平总书记的话鼓舞人心、催人奋进,既为政府处理政商关系指明了方向,也为民营企业吃下了“定心丸”。“亲”和“清”两个字既精炼,又高度概括了政府与企业间的新型政商关系。
     “亲”,是指要实现政府与企业的良性互动。一方面政府要突出责任担当,加快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以及“只跑一次”改革,在市场准入、审批流程、经营运行等方面为民营企业创造公平稳定的营商环境和充足的市场空间,切实担负起民营企业的“守护者”和“搭台人”责任,不断提升民营企业的政策和服务获得感;另一方面民营企业要积极主动表达诉求和建言献策、热情参与政治协商和经济建设,在法律界限内不断开拓创新,大胆作为,发展自身的核心竞争优势,在实现企业自身经济效益的同时,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清”,是指要廓清政府与企业的关系边界。当前虽然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少了,但一些政府官员仍存在对政商关系界线、分寸把握不准,存在 “清”而不为,为官不为等问题。构建新型政商关系首先要明确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市场能解决的,政府绝不干预;市场不能解决的,政府也要积极主动作为。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无禁止皆可为”。一是紧抓制度建设,用制度规范约束权力,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二是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厘清政商关系边界,使政商交往制度化、透明化;三是强化监督问责,加快构建权责清单、负面清单、收费清单,依法严肃惩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
    “亲”而不逾矩,“清”而不疏远的新型政商关系既需要政府“明界限,沉下身,干服务”,又需要民营企业“讲真话、建诤言、勇担责”。只有政府与企业齐头并进、共同发力,才能建设良性的政商环境,为实现国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障。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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