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好“人情关”守住“廉政门”

时间:2018-11-06 12:20来源:中国评论网 作者:王俊蓉 点击:
人一呱呱坠地便生存于亲情之中,感受着亲人之爱。渐渐长大,又不断融进朋友之情、邻里之情、同窗之情、同事之情。可以说,人无往不在“人情网” 之中。人非草木,孰能无情。谁都不愿意生活在一个人情冷漠、老死不相往来的社会。中华民族历来重视人情伦理,讲究守望相助。但
      人生在世,人情往来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党员干部也不例外,甚至不得不面对更复杂的人情关系,因此存在一个过好“人情关”的问题。习近平同志20多年前在《摆脱贫困》一书中指出,“共产党人要承担起廉政建设的历史使命,任重而道远。我们必须过好‘两关’。第一关是自我关。”“第二关是‘人情关’。”“以上这两关,不是要不要过,而是非过不可。”今天读来,仍耐人寻味,具有强烈的现实针对性。(2018年11月04日,江西日报)
    人一呱呱坠地便生存于亲情之中,感受着亲人之爱。渐渐长大,又不断融进朋友之情、邻里之情、同窗之情、同事之情。可以说,人无往不在“人情网” 之中。人非草木,孰能无情。谁都不愿意生活在一个人情冷漠、老死不相往来的社会。中华民族历来重视人情伦理,讲究守望相助。但人情有公私之别、规矩之度。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时代怎么变迁,有些老祖宗传下来的规矩,是中华文明的精华,不能丢。交往再密、感情再深,都要按规矩办事:情不可越法,情不可越规,情不可越德。
    过“人情”关,要守住“法纪”门。国有国法,党有党规。法纪是一把尺子,用以丈量“可为”和“不可为”;法纪是一根高压线,谁碰谁就要付出惨重的代价;法纪是一面镜子,勤“照镜子”才能“正衣冠”。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重拳惩治腐败,从处理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大大小小“老虎”到形形色色“苍蝇”等腐败案件看来,党中央对腐败高官绝不姑息手软。培养一个干部很不容易,特别是看到少数高级领导干部在金钱美色面前倒下去,让人感到非常痛心。“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如果不对这些腐败高官按党纪国法处理,党和政府就会丧失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支持,民族复兴的伟业也会面临遭受挫败的风险。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只要是触犯了党纪国法,就算其职务再高、贡献再大、隐藏再深,都必须坚决一查到底,绝不能姑息,绝不能手软,切实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努力构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让反腐败斗争反映在制度上、落实在行动上、体现在服务上,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反腐的决心和信心。
     过“人情”关,要守住“公仆”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任何时候都必须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这深刻揭示了中国共产党人的根本价值立场和价值取向。党员干部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有用权于民,执政为民,才能取信于民。在“人情”面前,一些党员干部办事不公,不顾群众利益,直接或间接为他人谋取利益,这是典型的将个人利益和个人情感凌驾于人民群众利益之上。官场人情往来成灾,“无日不局,百事都废”“终日送往迎来,辗转楼堂会所,有识者耻之”。一些奔竞钻营之徒在周旋应酬中飞黄腾达,一些饱学之士却因不善此道而困顿淹滞,潦倒终生。只有常用人民利益这把“尺子”量一量、常用人民利益这面“明镜”照一照,党员干部才能在“人情”面前坚持操守,做一名合格的人民公仆。
     过“人情”关,要守住“修身”门。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领导干部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这些要求是共产党人最基本的政治品格和做人准则,也是党员、干部的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三严三实”,规范了一名党员干部工作、生活、做人的方方面面,其中也蕴含着处理人际关系和“人情”的准则。严以修身,就是要加强党性修养,当个人情感和党性原则相抵触时,必须毫不犹豫站稳党性立场;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权力来自人民,要用之于民,造福于民,不能为了满足个人的“人情”需求以权谋私;严以律己,就是要慎独、慎初、慎微,严格自律,不开靠“人情”办事的先河;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就是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不搞“人前一套背后一套”,不做“两面人”。
     党员干部能否过好“人情关”,不仅是对其政治品格、党性修养的考验,也是衡量一名党员干部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因此,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不断加强学习,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守住“法纪、公仆、修身”门。真正做一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勤务员。(作者:)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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