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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苏鲁接壤地区宗教活动的对策

时间:2018-02-08 12:13来源:中评网 作者:郭根群 点击:
一些信教公民受亲朋好友的影响,不顾宗教属地管理的规定,经常违规来往于接壤地区之间搞传教活动,甚至存在着跨地区乱传道或者进行地下宗教活动的问题,这些违规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宗教活动秩序。
      江苏省与山东省有着280多公里长的边界接壤地区,东从连云港市西至徐州市的丰县、沛县一线双方有着10余个县、市的行政区相互交界。由于两地边界结合部地理、人际、历史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在宗教方面存在着许多错宗复杂的关系,历来是双方接壤地区宗教管理的热点和难点地区,也是交通、治安和刑事案件的多发地区。在新时代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按照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规范接壤地区的宗教活动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苏鲁接壤地区宗教活动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教公民队伍不断扩大,年龄趋向青年化。一些信教公民受亲朋好友的影响,不顾宗教属地管理的规定,经常违规来往于接壤地区之间搞传教活动,甚至存在着跨地区乱传道或者进行地下宗教活动的问题,这些违规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宗教活动秩序。
二是,邪教组织利用边界接壤地区管理上的疏漏,搞渗透和非法传教活动。有些外来自由传道人进入接壤地区搞横向活动。如前些年邪教组织“东方闪电”、“实际神”等窜入边界接壤地区搞非法传教活动。
三是,宗教活动场所分布不均,给信教公民过宗教生活带来不便。在信教公民中,年长者居多,经济条件教差,自我管理能力弱。各聚会点负责人、传道人及组织成员文化素质偏低,诵经讲经能力教差,也是造成边界接壤地区跨区违规活动的原因之一。
四是,一些婚嫁信教公民在两地参加宗教活动。如,徐州市贾汪区的江庄镇、汴塘镇、与枣庄市台儿庄区的张山子、涧头集等一些乡镇相连,可以说是屋搭山、地连边。由于地域上的相互交叉和延伸,使一些婚嫁信教公民大多习惯到原宗教活动场所过宗教生活,也有的婚嫁信教公民在两地参加宗教活动,这就给宗教管理部门带来了工作上的难度。
五是,私设宗教聚会点和家庭聚会点屡禁不止。近几年来,苏鲁接壤地区的信教公民不断增多,但是教堂却偏少且活动场所的分布又不均匀,已经不能满足信教公民的活动需求。所以,私设宗教聚会点和家庭聚会点趁虚而入,屡禁不止。
二、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
1、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对宗教工作的认识高不高,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主要是看具体行动。据笔者了解,苏鲁接壤地区的一些县(区)的统战部门和宗教管理部门在互联网高度发达的当今既然没有建立自己的统战网和宗教网,在瞬息万变的今天如何建立起宗教事件快速反应机制?这种状况已经远远落后于新时代对宗教管理的要求。
2、地理因素的影响。1952年5月9日,原铜山县第一区(贾汪)改建为山东省徐州市贾汪矿区。1953年1月1日,山东省徐州市改归江苏省管辖,徐州市贾汪矿区亦随之归江苏省管辖。由此,徐州市贾汪区与枣庄市的台儿庄区属于苏鲁两省的接壤地区。由于受习惯势力的影响,这种区划的调整给宗教管理带来了一定得难度。
3、古城台儿庄宗教地理位置辐射所致。台儿庄是一座寺庙众多的古城,在康、乾盛世时期,曾号称“东方小佛国。”在台儿庄兴盛时期,庙宇林立,曾有72座庙宇之说,其密度达到“百步之内必有香火”的程度,每逢重大宗教节日,南来北往的香客不计其数。可以说台儿庄的宗教活动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对苏鲁接壤地区都产生过重大的影响。
4、缺少人手,管理不善。由于苏鲁边界接壤地区分布隶属于两个不同的省份管辖,对宗教管理的方法和力度等也有所不同,给宗教管理上带来一些差异,其步调也不够一致等原因,造成一些信教公民不守规矩,跨区活动。宗教管理部门人手少,经费紧,要使宗教活动完全走上法制化轨道,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确保社会稳定,还缺乏必备的工作条件。
5、一些乡镇的宗教管理比较薄弱。虽然大多数乡镇都配备了专、兼职统战委员,但是经常造成他们专职不专,兼职不管的问题。如,一些统战委员经常被乡镇拉去“拾遗补缺”,造成了他们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所以,一些乡镇的宗教工作很难摆上应有的位置。现在还有一些街道社区没有统战委员,造成这些街道社区的宗教工作流于形式。
三、规范苏鲁接壤地区宗教活动的对策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把思想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对宗教工作的重要讲话上。全国宗教工作会议2016年4月22日至23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指出,”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就要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认识和对待宗教,遵循宗教和宗教工作规律,深入研究和妥善处理宗教领域各种问题,结合我国宗教发展变化和宗教工作实际,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用以更好指导我国宗教工作实践。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支持我国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引领和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用团结进步、和平宽容等观念引导广大信教群众,支持各宗教在保持基本信仰、核心教义、礼仪制度的同时,深入挖掘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对教规教义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这是习近平总书记首次系统的阐述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核心内容。我们必须认真学习,全面理解,并始终贯穿于我们的整个宗教工作中。同时,我们还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认真做好新时代的宗教工作。
2、签订协议,规范行为。接壤地区双方的宗教管理部门签订宗教管理协议书。共同规范两地信教公民跨区域参加宗教活动的行为。原则上劝告信教公民回所属辖区参加宗教活动。对因婚嫁等原因和历史习惯所形成的跨区域活动,连续在两年以上的信教公民,本着活动方便的原则允许跨区域到登记场所参加宗教活动,并纳入当地宗教部门的管理。但是,跨区域信教公民不得参加所在堂点选举,也不准担任负责人或传道等。对跨区域信教公民的宗教活动,所在地宗教团体要进行严格的管理,确保跨区域信教公民的宗教活动依法规范进行,切实保持两地宗教界的稳定。
3、防患未然,制定预案。接壤地区双方的宗教管理部门要制定跨区域宗教活动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要总结我们过去的经验和借鉴外地的做法,制定各种可能发生的跨区域宗教活动突发事件的对策。对跨区域活动的信教公民要有效管理,对不服从管理或有意滋生事端的信教公民要批评教育和进行劝阻。对跨地区乱传教、搞地下宗教活动的和搞邪教渗透等非法宗教活动的信教公民,接壤地区的宗教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坚决联手打击,严控事态发展,确保接壤地区稳定。
4、走访交流,信息共享。接壤地区双方的宗教管理部门要定期走访,互相交流,取长补短,信息共享。要定期通报、交流和分析双方宗教活动的信息,及时分析研判协同解决跨区信教公民宗教活动存在的突出问题,并以最快捷的方式通报宗教突发事件和可能影响接壤地区稳定的重大宗教问题,确保双方接壤地区的社会稳定,共同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5、创新机制,联合执法。首先要加大宣传,提高认识。宗教工作是一项比较复杂和严肃的工作,所以,首先要采取批评教育的方法来化解矛盾、解决问题,要按照以批评教育为主,执法处罚为辅的原则进行。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办事。对违反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的行为,接壤地区双方的宗教管理部门要齐抓共管,联合执法。坚决打击、制止一切打着宗教旗号的非法行为,确保苏鲁接壤地区的社会稳定。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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