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基层“当老赖”还需动真格

时间:2019-05-16 14:57来源:中国评论网 作者:蔡菲菜 点击:
反观事实上,每一次关于干部“打白条”的新闻走进公众视野,都会引起不小的舆论风暴,为了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整治基层“当老赖”笔者认为应着重从以下入手。

  

近日,山东滨州的王先生向中国之声反映,他父亲带着村里的乡亲在当地干了多年建筑工程。2002年以来,从滨州黄河河务局下属企业承揽了多项政府市政工程,十几年来要不到血汗钱。其父亲因病去世三年了,至今还有150多万元的工程款被拖欠。为填补这个窟窿,他花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借了不少外债,甚至还被迫卖房还债。黄河建筑安装工程处回应称,欠钱属实,但市里不给拨款,无法支付。(5月14日,人民网)

治理政府项目拖欠工程款,解决农民欠薪,这个问题中央曾三令五申。在很多地方,出现政府部门赖账有些官员却无动于衷的现象,说到底是因为政府部门欠的债再多都只是政府行为,换句话说属于“集体负责”,与负责官员个人毫无干系。千债万债,只要拖到任期结束,就可以拍拍屁股走人。部分政府官员有赖账的便利,却不用付出任何代价,类似赖账行为自然难以禁绝。在法治日益健全的当下,民间“老赖”的日子越来越难过,已是显而易见的事实。而政府部门当老赖,也应付出足够的代价。

反观事实上,每一次关于干部“打白条”的新闻走进公众视野,都会引起不小的舆论风暴,为了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整治基层“当老赖”笔者认为应着重从以下入手。

一是要逗硬落实离任审计制度。为避免出现“上一任的上一任也把一些钱给花了”的怪象,实行谁挪用了工程建设款项谁负责,理当为留下的窟窿负责,不能离任就可以成为“没事人”。

二是要实行终身追责,才能令责罚相称,也会使后来者不敢效仿。这之中,也要警惕拿“集体负责”作为个人卸责的理由。就算真是“集体决定”,有权决定的“集体”的范围也是有限的,谁投了赞成票,就得担责。敬畏权力,审慎用权,权责对等,明摆着。

三是新官要理旧账。新官不更旧帐往轻了说是不作为,往重了说是渎职。官员可以更迭,政府是恒定的,在任者代表政府,必须捍卫政府的公信力,掌握权力要求其必须履职。如果现任者继续赖账,就应承担“连带责任”。

习总书记曾说:“基层干部离群众最近,群众看我们党,首先就看基层干部。基层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基层政府“打白条”欠的不仅仅是钱,欠下的还有基层政府的“诚信债”、“形象债”。

完善制度并严格落实,更是依法、依规用权的应有之义。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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