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治欠薪,不能仅靠官员怒斥

时间:2019-12-23 11:16来源:中国评论网 作者:丛琳 点击:
有理有据地指出问题症结,如此有责任心和正义感的好局长是百姓之福。但是在我们为这位局长点赞的同时,也应该认识到这种方式“治标不治本”,如何建立一种长效的保障机制来帮助农民工兄弟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保障自己的应得利益不受侵害,才是我们真正应思考的问题。

 

一段信访局局长斥责企业负责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视频,近日走红网络。1213日,河北省蔚县信访局局长李海明告诉新京报记者,事情发生于125日,因企业迟迟未发工资才会怒斥126日,企业负责人已带200多万现金现场为百余名农民工结算工资。(1215日,光明网)

有理有据地指出问题症结,如此有责任心和正义感的好局长是百姓之福。但是在我们为这位局长点赞的同时,也应该认识到这种方式“治标不治本”,如何建立一种长效的保障机制来帮助农民工兄弟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保障自己的应得利益不受侵害,才是我们真正应思考的问题。

首先,政府应建立完善便捷的农民工投诉问题、获取帮助的快捷绿色通道。在农民工进行问题投诉时,能够最快时间内转接到对应的职能部门进行有效快速的处理,并及时将处理结果进行反馈。当农民工需要寻求法律援助时,同样可以在最短时间内提供专业、便捷的法律援助。从而避免出现农民工投诉无回音、求助无门路的现象。

其次,相关主管部门应强化信息共享和部门协作。很多农民工维权案件中,往往涉及多个相关职能部门,这样就可能会出现多部门间推诿扯皮的问题。而建立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就可以打破壁垒,加强合作,由单打独斗转变为通力协作,有利于厘清部门职责,联合多方力量快速解决问题。

以及,政府相关部门也要联合社区、志愿者,深入工地、社区,特别针对农民工法律知识大多比较匮乏,不熟悉维权流程,取证能力、博弈能力较弱的问题,采用通俗易懂的方式为农民工讲解维权流程,解答维权问题,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并让用工企业负责人知晓拖欠工资是违法行为,对用工企业形成警示。

要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不能仅仅只依靠“局长的怒斥”,而是要以更优越的制度来保障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使农民工实现由“运动维权”向“法治维权”的根本性转变。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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