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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不仅要“勇为”还要“智为”

时间:2017-03-21 12:35来源:中国评论网 作者: 范峰 点击:
在过去的几年里,因为“见义勇为者”未受到法律保护而陷入恶性事件的情况时有发生,这让人很痛心,因此今年出台了法律来保护“见义勇为者”,但是不能因为有法律的保护,就可以乱作为,见义勇为还是要保持必要的理性,合理地见义勇为、见义智为才是真正维护社会秩序的良好行
 见义勇为作为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我们要传承和宣扬,但是,在实施的时候也需要我们理智,不然就有可能好心办坏事,惹来不必要的麻烦。四川绵阳黄章(化名)就因为“见义勇为”,致人死亡,虽然被法院判处其免予刑事处罚,但是严格说他还是罪犯了,民事赔偿恐怕难以避免,而且该事会一直成为他心中的一块“疤”。国家为了鼓励大家见义勇为,今年3月15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也涉及“见义勇为”的条文,其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但其规定是说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并未说造成其他人损害的,也免于承担责任,所以说,见义勇为需要理智实施。
见义勇为本来是好事,但方法要得当。你有一颗见义勇为的心,这是值得大家赞扬的,但并不是所有的情况都可以见义勇为,在你没搞清楚事情原委的情况下,还是不要急着“勇为”。首选要搞清楚事情到底是不是犯罪事件、是不是可以实施救助,其次要适可而止,不要使用不必要的暴力措施,达到救援目的后,在可控范围内就不应该再对犯罪分子进行进一步伤害行为。因此,大家在进行见义勇为的时候,需要冷静、理智对待,要分析事情的原委,不能只凭一腔热血,那样有可能会“义”没见到,反而变为“不义”了呢。

在过去的几年里,因为“见义勇为者”未受到法律保护而陷入恶性事件的情况时有发生,这让人很痛心,因此今年出台了法律来保护“见义勇为者”,但是不能因为有法律的保护,就可以乱作为,见义勇为还是要保持必要的理性,合理地见义勇为、见义智为才是真正维护社会秩序的良好行为,才能将见义勇为这个社会正能量更好地传承下去。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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