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学习《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的“排头兵”

时间:2019-09-03 15:59来源:中国评论网 作者:李文基 点击:
各级党员干部要积极做学习《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的“排头兵”,以知促行,严格按照《条例》规范自身的工作行为,推动社会主义农业现代化,让人民幸福的梦想转化为现实。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这份条例对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作出系统规定,是新时代党管农村工作的总依据。(9月1日  新华社)
    《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9年8月19日起施行,该《条例》共七章三十六条,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总结吸收实践创新成果,对党的农村工作的内容、方式、程序等作出规范,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的基本遵循。“三农”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曾说:“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 在社会主义农业快速发展、法律法规逐渐健全的大背景下,我国的农业发展相对发达国家处于落后状态,我国的农村发展相对城市处于滞后状态,我国的农民素质还有待提高,《条例》审时度势,切中要害,将指导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农民实现乡村振兴战略。
   学习《条例》,潜心钻研。俗话说:“学无止境”,党员干部更应起到先锋模范带头的作用,潜心学习《条例》,钻研《条例》内涵,学实《条例》内容,领悟《条例》精髓。抓好《条例》的宣传解读,积极主动参加学习培训,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
   学习《条例》,格物致知。俗话说:“学以致用”,党员干部在学习《条例》后,应将所学应用到工作和生活中,在实践中检验《条例》的实用性,不断优化《条例》,使《条例》更加满足乡村振兴战略发展要求,更加顺应社会主义建设要求, 更加符合新时代农业现代化发展要求。
   学习《条例》,真抓实干。俗话说:“实干兴邦”,党员干部需要树立实干精神,农村工作更需要实干精神,广大党员队伍对农村工作要敢想、敢拼、敢做、敢为,养成实干新风尚。对上级部门的督促指导应认真对待,将《条例》落到实处。
   各级党员干部要积极做学习《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的“排头兵”,以知促行,严格按照《条例》规范自身的工作行为,推动社会主义农业现代化,让人民幸福的梦想转化为现实。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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